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是主观要件吗-吴友见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刑事辩护

“为他人谋取利益”确实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之一,但它同时也涉及客观行为的表现。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解释: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它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

二、主观要件与客观行为的结合

  1. 主观要件:

    • “为他人谋取利益”首先要求行为人(即国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这种故意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但必须明确存在。
    • 例如,某官员在收受企业老板的贿赂后,内心明确知道老板希望他在项目审批上给予帮助,即使他当时没有立即行动,但只要他收下了钱,就可以认定他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意图。
  2. 客观行为:

    • 除了主观故意外,“为他人谋取利益”还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相关的客观行为。这些行为可以是实际的谋利行为,也可以是承诺或默示的谋利行为。
    • 实际谋利行为:如官员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违规办理了本不符合条件的营业执照,或者通过正常程序加快办理了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但利用了职务便利)。
    • 承诺或默示谋利行为:如官员在收受贿赂后,向请托人表示会在项目审批上帮忙打招呼,即使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真正去操作,也构成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三、利益性质与行为方式

  1. 利益性质:

    • 无论谋取的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都不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例如,为请托人违规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营业执照(不正当利益),或者通过正常程序加快办理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正当利益但利用了职务便利),只要收受了财物,都构成受贿罪。
  2. 行为方式:

    •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作为就是积极地去实施一些行为来帮助对方;不作为则是负有某种职责却故意不履行,从而为对方谋取利益。
    • 例如,税务官员对应该征收税款的企业故意不征税(不作为),以此为企业谋取利益,同时收受了企业的好处费,就构成受贿罪。

四、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行贿人的请托事项以及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等。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时间节点:

    •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要求必须在接受贿赂的同时或之后立即实现,只要行为人在接受贿赂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并在后续的行为中有所体现即可。
  2. 证据标准:

    • 在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行为人的供述、行贿人的证言、相关书证和物证等。

五、法律后果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受贿罪的刑罚根据情节轻重而有所不同,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总结来说,“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也涉及客观行为的表现。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相关证据来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