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的证据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区别-徐晓鹏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刑事辩护

结论:刑诉中的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是两个既相关联又有区别的概念。证据审查是对所有证据的全面审查,旨在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非法证据排除则是对非法收集的证据进行专门处理,确保其不被用作定案依据。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释和区别分析:

一、证据审查

定义与目的: 证据审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证据审查的目的是对收集到的所有证据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以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从而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可靠依据。

审查内容: 证据审查包括对证据的来源、收集程序、证据形式、证据内容等多个方面的审查。例如,审查讯问笔录是否合法制作,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审查物证、书证的收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等。

二、非法证据排除

定义与目的: 非法证据排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通过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一规则的设立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确保司法公正,防止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影响审判结果。

排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主要包括:

  1.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2. 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3.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

排除程序: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程序启动:可以依职权启动,也可以依申请启动。依职权启动是指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非法收集证据的情形时,主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依申请启动是指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2. 初步审查与处理:人民法院收到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查。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应立即进行调查;若经审查认为没有疑问,则应当庭说明情况和理由,并继续法庭审理。
  3. 控方证明责任:当法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产生疑问时,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必须证明证据的合法性。
  4. 双方质证与辩论:公诉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就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质证和辩论。
  5. 法庭处理与决定:经过质证和辩论后,法庭将作出是否排除非法证据的决定。

三、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的区别

  1. 审查对象不同:

    • 证据审查是对所有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合法证据和非法证据。
    • 非法证据排除则专门针对非法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处理。
  2. 审查目的不同:

    • 证据审查的目的是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依据。
    • 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是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其影响审判结果,保障司法公正和公民权利。
  3. 审查程序不同:

    • 证据审查通常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没有特定的启动程序和审查阶段。
    • 非法证据排除则有明确的启动程序、审查阶段和处理决定,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建议: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来说,应当充分了解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刑事诉讼、证据审查或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