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份合同必须是无固定期限吗-马昭鹏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合同纠纷

结论:第三份合同并不必然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其是否签订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劳动者的选择、用人单位的意愿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一、法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例如,小张自2010年起一直在某公司工作,至2020年已连续工作满十年,若此时续签且小张提出无固定期限,则公司应予以订立。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如某国企2015年改制,老王已连续工作12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则其提出无固定期限请求应被满足。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非因工负伤或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当第二次合同到期时,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尽管存在上述法定条件,但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主动提出:如果劳动者在续签合同时主动提出希望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尊重劳动者的选择,与之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小红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因个人职业规划等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希望再签订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与小红协商一致,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使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如果双方通过协商,劳动者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也是可以的。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与建议

  1. 明确沟通:在续签合同时,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明确沟通合同类型及期限,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认识。

  2. 了解公司规定:部分公司可能有自己的内部规定或政策关于劳动合同类型的选择,劳动者在续签前应了解清楚,以便做出更合适的选择。

  3. 法律保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拒绝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维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索赔损失。

四、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拒绝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需自应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作为赔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第三份合同是否签订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绝对,而是取决于劳动者的选择、用人单位的意愿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需求和期望,以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