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的情况,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可从以下方面主张权利:
关于未缴纳社保的维权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您实际工作13个月但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已构成违法。您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需注意:社保补缴可能受时效限制,建议尽快行动)。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失业金等损失,可一并主张赔偿。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您(如未提前30日通知、未说明辞退理由、辞退理由不成立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
关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但实际履行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等)。若该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关系(如未载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等关键信息),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即您可主张12个月工资差额,但需扣除已支付的1倍工资)。
维权步骤建议
温馨提示:劳务派遣关系中,若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则责任主体可能涉及两家公司。但根据您描述的“实际工作13个月”及未缴社保等情况,更可能被认定为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具体需结合合同条款及实际履行情况判断,建议携带合同等材料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