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否犯枉法仲裁罪是职务犯罪吗-林荔枝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刑事辩护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犯枉法仲裁罪,且枉法仲裁罪不属于职务犯罪中针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类别。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枉法仲裁罪的主体要求

枉法仲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从这一法条可以看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这通常指的是仲裁员或仲裁机构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他们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畴。

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枉法仲裁罪

  1. 主体不适格:由于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具备犯枉法仲裁罪的主体资格。

  2. 行为性质不符:枉法仲裁罪涉及的是在仲裁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常不参与仲裁活动,因此他们的行为不太可能构成枉法仲裁罪。

三、枉法仲裁罪与职务犯罪的关系

  1. 职务犯罪的定义:职务犯罪通常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紧密相关。

  2. 枉法仲裁罪的性质:虽然枉法仲裁罪也涉及公职人员(仲裁员)的违法行为,但它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职务犯罪。因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其行为发生在仲裁活动中,而非国家机关的职务活动中。不过,从广义上讲,枉法仲裁罪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渎职犯罪,因为它也涉及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违背职责的行为。但在法律分类上,它并不被归类为职务犯罪中的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类别。

四、法律后果与建议

  1. 法律后果:对于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如果他们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

  2. 建议:对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他们无需担心自己会犯枉法仲裁罪。然而,如果他们在其他领域涉及违法行为,仍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所有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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