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作天数及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试用期及春节假期工资,离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未付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试用期工资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试用期已满且春节假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需按实际工作天数(含试用期)支付工资。例如,若试用期工资为约定工资的80%,春节假期为法定带薪假,则假期工资应按试用期满后的标准计算。
春节假期工资支付
春节假期包含法定带薪假日(如初一至初三)和调休的休息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因此:
离职时工资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员工春节后离职时,公司需一次性结清试用期及春节假期的所有未付工资,包括:
建议操作步骤:
若公司未依法支付工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