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退伍专干吸毒人员是否可以担任”的问题,我结合相关公告和规定,为您做出如下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退伍专干,特别是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其选聘条件是非常严格的,旨在确保能够选拔出政治立场坚定、服务意识强、道德品行端正、纪律作风过硬的人员来担任这一重要职务。
根据长埠镇关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开推荐的公告中的选聘条件,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政治条件有明确要求,包括政治立场坚定、服务意识较强、道德品行端正以及纪律作风过硬等。其中,纪律作风过硬这一点特别强调了应选人员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讲规矩、守纪律,无不良嗜好”。
进一步地,公告中还明确列出了不得选聘的情形,其中就包括“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这一规定直接回答了您的问题,即有过吸毒史的人员是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因此不能担任退伍专干或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专干。
这样的规定是出于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考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需要人员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服务意识和纪律性,以确保能够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而有过吸毒史的人员,在纪律性和自我约束能力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不适合从事这一工作。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公告和规定,有过吸毒史的人员是不能担任退伍专干或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