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应该归到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确归到虚假证据里会被驳回吗-方宏图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行政纠纷

将再审申请中“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归到“虚假证据”里,并不一定会导致再审申请被驳回,但可能会影响再审申请的审查重点和结果,具体需分情况讨论:

一、概念区分与再审申请理由的选择

  1. “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这通常指的是原审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所依据的证据不足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无法支持其认定的事实。这是再审申请中常见的一种理由,主要关注的是证据的充分性和证明力。

  2. “虚假证据”:这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故意提供伪造、变造或者以其他方式虚构的证据,以误导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如果再审申请中主张原审存在虚假证据,那么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证据来源的非法性、证据内容的虚假性等。

二、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可能性分析

  1. 若仅主张“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 再审法院会重点审查原审证据的充分性和证明力,以及原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是否合理。
    • 如果再审法院认为原审证据确实不足或者存在矛盾,可能会裁定再审或者提审。
    • 如果再审法院认为原审证据充分、认定事实清楚,则可能会驳回再审申请。
  2. 若将“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归到“虚假证据”里:

    • 再审法院除了审查原审证据的充分性和证明力外,还会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证据的情况。
    • 如果再审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审存在虚假证据,且该虚假证据对原审判决或裁定有实质性影响,那么再审法院可能会裁定再审或者提审。
    • 但如果再审申请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审存在虚假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虚假证据的存在,那么再审法院可能会认为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从而驳回再审申请。此外,如果再审法院认为将“缺乏证据证明”归为“虚假证据”属于对法律概念的误解或滥用,也可能因此驳回再审申请。

三、法律建议

  1. 明确再审申请理由:在准备再审申请时,应明确再审申请的具体理由,是“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还是“原审存在虚假证据”。避免将两者混淆,以免影响再审申请的审查效果。

  2. 提供充分证据:无论选择哪种再审申请理由,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对于“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可以提供新的证据或者指出原审证据的不足;对于“原审存在虚假证据”,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虚假证据的存在及其对原审判决或裁定的影响。

  3. 咨询专业律师:再审申请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多个法律概念和程序要求。因此,在准备再审申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再审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处理再审申请时,应谨慎选择再审申请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