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金是否包含地下空间使用权-李珺律师|法行宝
2026-03-02 房产纠纷

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金是否包含地下空间使用权,需结合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及规划许可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1. 合同约定优先
    若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地下空间的使用范围、深度或计价方式(例如“出让金包含地下0至-15米空间使用权”),则直接按合同执行。此时地下空间使用权已纳入出让金范围,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示例:某合同约定“出让土地面积为5000㎡,包含地表及地下-8米空间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亿元”,则地下空间使用权已包含在内。

  2. 合同未明确约定时的处理
    若合同未提及地下空间使用权,需根据以下原则推断:

    • 法律默认规则: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在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但未强制要求出让金必须包含地下空间。因此,未明确约定时,地下空间使用权通常不自动包含在出让金中。
    • 规划许可影响:若建设单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许可证中明确批准了地下空间用途(如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则可推定土地使用权包含合理范围的地下空间,但需注意:
      • 地下空间开发需符合规划审批的层数、面积等指标;
      •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单独缴纳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金(如重庆模式)。
    • “房随地走”原则:若地下空间已建成建筑物(如地下商场),且房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则地下空间使用权通常随土地使用权转移,但需以权属证明文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地下空间信息为前提。
  3. 特殊情形与风险提示

    • 单独计价风险:部分地区允许地下空间使用权单独出让并计价,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且后续开发地下空间,可能面临补缴出让金或行政处罚风险。
    • 相邻关系协调:开发地下空间时需确保不对周边建筑安全造成影响,否则可能引发侵权纠纷(如因施工导致邻近房屋开裂)。
    • 登记确权问题:目前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独立的地下空间产权登记制度,可能影响权利行使(如抵押、转让)。

法律建议:

  1. 审查合同条款:重点核对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地下空间使用权范围、计价方式及规划条件。
  2. 核对权属文件:要求出让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确认地下空间信息是否载明。
  3. 咨询规划部门:若计划开发地下空间,提前向当地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确认规划要求及是否需单独申请许可。
  4. 签订补充协议:若合同未明确且需开发地下空间,建议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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