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继承人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多个兄弟中仅有一人在世,通常由在世的兄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具体分析如下:
法定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在多个兄弟中仅有一人在世的情况下,若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在世的兄弟将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继承份额的确定: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此外,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特殊情况下的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但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对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并不适用代位继承。不过,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该兄弟姐妹有子女的,这些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母应继承的份额,但这并不改变在世兄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基本地位,只是在其兄弟姐妹有子女的情况下,其应继承的份额可能会被这些子女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影响: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将按照遗嘱进行,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此外,如果被继承人通过遗赠的方式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那么这些组织或个人也将成为遗产的继承人。
建议:在处理此类继承问题时,建议先了解被继承人的遗嘱情况,如果没有遗嘱,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规则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的继承程序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