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几年的老员工 中途工作途中有几次晕倒年底老板叫我明年不要去了可以赔偿-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劳动纠纷

结论:老员工在工作途中多次晕倒,年底被老板告知明年不要去了,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包括是否构成工伤、老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等。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是否构成工伤

  1. 工伤认定条件: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 若老员工在工作途中晕倒,但并未达到上述“死亡”或“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程度,则一般不直接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晕倒与工作原因有关,如因工作强度过大、工作环境恶劣等导致,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或与工作相关的疾病。
  2. 工伤认定程序:

    •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根据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二、老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1. 合法解除的情形: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若老员工不存在上述情形,老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2. 违法解除的后果: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赔偿金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赔偿建议

  1. 若构成工伤:

    • 员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
    • 若老板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相关费用由老板承担。
  2. 若老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可要求老板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如上所述。
    • 同时,员工还可要求老板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如适用)以及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等。

四、行动建议

  1. 收集证据:

    • 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记录、医疗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晕倒与工作原因有关或老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申请工伤认定:

    • 如认为构成工伤,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协商或诉讼:

    • 与老板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老员工在工作途中多次晕倒后被老板告知明年不要去了,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老员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并与老板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