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甲方签量不签价”的情况,核心解决思路需结合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1. 若合同已明确约定“签量不签价”的计价规则
2.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单价或约定模糊
- 履约证据:如送货单、验收单、对账单,证明实际交付量;
- 成本证据:如采购发票、人工费用,证明乙方合理成本;
- 市场价证据:如第三方机构报价单、政府指导价文件,证明市场合理价格。
风险提示:若甲方恶意拖延定价或压价,可能构成违约或显失公平,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51条、第533条主张撤销或变更合同,但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
建议行动:立即梳理合同条款及履约证据,根据上述情形选择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