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哪些-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刑事辩护

依法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这一后果主要体现在刑罚的适用上。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以下是对这两类刑罚的详细介绍,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

一、主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具有独立性,不能与其他主刑并罚。一个犯罪只能判处一个主刑。具体包括:

  1. 管制:

    • 特点:不予关押,但限制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改造。
    • 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3年。
  2. 拘役:

    • 特点: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劳动改造。
    • 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1年。
  3. 有期徒刑:

    • 特点:在一定期限内剥夺人身自由,并监禁于特定场所。
    • 期限: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超过20年(总和刑期不满35年)或25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
  4. 无期徒刑:

    • 特点:剥夺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 执行中可获减刑、假释。
  5. 死刑:

    • 特点:剥夺生命,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二、附加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法,既可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独立适用。具体包括:

  1. 罚金:

    • 特点: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
    • 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决定。
  2. 剥夺政治权利:

    • 特点:剥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
    •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等自由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3. 没收财产:

    • 特点: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
    • 需为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用。
  4. 驱逐出境:

    • 特点: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 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

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

  1.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2.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例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3. 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4. 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按照各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5. 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虽然一般情况下满足条件的犯罪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包括: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结:被追究刑事责任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情,它不仅会对个人的名誉和未来造成深远影响,还可能导致失去自由甚至生命。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的底线。若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相关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