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签了居间合同 赚取佣金合法吗-苏湖城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房产纠纷

房屋中介在签订居间合同后赚取佣金的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至第九百六十五条,居间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报酬(佣金),这是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

  2. 合法性要件

    • 合同成立:中介人必须实际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如房屋买卖/租赁合同)。若未促成合同成立,原则上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主张必要费用(如实际支出的交通费、通讯费等)。
    • 合同约定:佣金标准需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价格法》对服务收费的监管)。若合同未约定,可参照行业惯例或地方性法规(如部分城市规定房屋买卖中介费为成交价的1%-3%)。
    • 禁止行为:中介人不得通过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合同,否则不仅佣金请求权不受保护,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3. 实务要点

    • 书面合同优先:建议签订书面居间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佣金标准、支付条件等,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的纠纷。
    • 佣金支付时间:通常以合同成立为条件,但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完成产权过户或租赁备案后支付,需结合地方规定。
    • 跳单处理:若委托人绕过中介直接与第三人交易,中介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主张佣金,但需证明自身服务与合同成立的因果关系。

风险提示:若中介人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如隐瞒房屋瑕疵、虚构房源等),委托人有权拒付佣金并主张赔偿。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中介人的披露义务及违约责任。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纠纷场景,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将结合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