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可以组成行政诉讼合议庭成员吗-欧士磊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行政纠纷

人民陪审员确实可以组成行政诉讼合议庭成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法并未明确排除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诉讼。它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里的“合议庭”并不排斥人民陪审员的参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 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 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 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其他情形下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的规则,如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案件,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二条也规定,对于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之外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行政案件原告,在收到通知五日内有权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这进一步确认了人民陪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参与权。

二、人民陪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角色和职责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这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角色和职责,他们不仅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还在事实认定方面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

三、实践情况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确实参与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他们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生活经验,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有助于增强裁判结果的公信力和可接受性。

四、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诉讼的意义

  1. 提高审判透明度:人民陪审员的参与使得行政诉讼的审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感。

  2. 促进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作为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能够带入不同的视角和生活经验,为案件审理注入新的思路,有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 增强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在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能够更好地反映社会公众的意见和诉求,使得裁判结果更加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期待。

综上所述,人民陪审员确实可以组成行政诉讼合议庭成员,并且他们在案件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您有关于行政诉讼或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任何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