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亲 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怎么执行-林晏生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怎么执行”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职工的探亲假待遇。以下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如果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并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是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的。这一规定旨在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

关于探亲假的具体执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探亲假期的安排: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还会给予路程假。
    •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2. 探亲假的申请条件:

    • 职工必须与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 对于“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问题,一般可按工作人员与探亲对象居住在异地,并且双方居住地相距较远(如80公里以上,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来掌握。
  3. 工资和路费待遇:

    •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4. 特殊情况的考虑:

    • 如果职工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均居住在异地并符合探亲条件,职工可以在每四年一次探父母的假期里选择探父母或探岳父母、公婆。
    • 对于选择探岳父母或公婆的职工,其往返路费的开支办法可按照探亲假规定报销。
  5. 地区差异和实施细则:

    •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能会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因此,具体执行时还需参考当地的实施细则。
    •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您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那么您是有资格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的。具体假期安排、工资和路费待遇等,需根据您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和当地的实施细则来确定。建议您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咨询,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