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安笔录有造谣怎么处理-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侵权纠纷

若发现对方在公安笔录中存在造谣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
    在公安机关制作笔录时,若当场发现对方陈述存在虚假内容,应立即向办案民警提出异议,明确指出对方造谣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将你的异议如实记录在笔录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这是最直接的纠正方式,可避免虚假陈述被固定为证据。

  2. 收集反证证明对方造谣
    若笔录已形成且未当场更正,需尽快收集能推翻对方虚假陈述的证据。例如:

  • 物证/书证: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监控录像等直接证明对方陈述不实的材料;
  • 证人证言:寻找在场目击者或知情者,通过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的方式还原事实;
  • 鉴定意见:若对方造谣涉及专业领域(如财务纠纷、伤情鉴定等),可申请司法鉴定以证明其陈述的虚假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反证是打破对方虚假陈述的关键。
  1. 向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或补充侦查
    若对方造谣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定性(如诬告陷害、伪证等),可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相关笔录进行复核或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若公安机关未依法处理,可进一步向其上级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申诉。

  2. 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若对方造谣行为构成违法或犯罪,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 行政责任:若对方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刑事责任:若对方造谣行为情节严重(如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若在刑事诉讼中作虚假证言,可能构成伪证罪(《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此时需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立案侦查。
  1. 在诉讼中申请排除虚假证据
    若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如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可在庭审中提出对方笔录系虚假陈述,并提交反证予以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虽未直接规定“造谣”证据的排除,但若能证明对方陈述与客观事实不符且存在主观故意,法院可能不予采信。

温馨提示: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发生直接冲突。所有沟通均应通过书面形式(如书面异议、申请书等)或公安机关进行,以固定证据。若对方造谣行为已对你造成名誉损害,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