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可以免征税吗-曹群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协议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免税。具体分析如下:

  1. 免税条件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关键点:

    • 免税范围仅限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劳务派遣协议到期不续签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 若劳务派遣协议到期后,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未续签且未安排新岗位,导致劳动关系实际终止,则可能适用该免税条款;
    • 若协议到期后仅是派遣岗位变更但劳动关系未终止(如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则可能不适用免税规定。
  2. 需纳税的情形及计算方式
    若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或劳务派遣协议到期不续签不构成“解除劳动关系”(如仅是派遣合同终止但劳动关系仍存续),则补偿金需按以下方式纳税:

    • 计税依据: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
    • 计算方法: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
      示例: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0万元,补偿金为35万元,则免税额为30万元(3×10万),需纳税部分为5万元,按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3. 实务建议

    • 明确劳动关系状态:首先需确认劳务派遣协议到期不续签是否导致劳动关系终止。若劳动关系终止,则可能适用免税规定;若劳动关系仍存续(如派遣至其他单位),则需纳税。
    •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劳务派遣协议、终止通知、补偿金支付凭证等,以证明补偿金的性质及金额。
    • 咨询税务机关:因各地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具体政策。

总结:劳务派遣协议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是否免税,需结合劳动关系是否终止、补偿金金额及当地政策综合判断。若符合免税条件,可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符合,则需按超过部分单独计税。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