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的正常利润算违法所得吗-郭劲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合同纠纷

串通投标的正常利润是否算违法所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通常而言,超出正常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利润部分会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违法所得的定义与范围

在串通投标罪的语境下,违法所得指的是通过串通投标行为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这些利益可能包括金钱、物质等经济利益,具体涵盖两类:

  1. 直接利益:因串通投标行为直接获得的经济利益,如中标项目后所获取的项目利润,特别是超出正常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利润部分。
  2. 间接利益:由串通投标行为衍生出的其他经济利益,如因协助某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而获得的酬金或好处费,以及基于中标项目获得的后续相关业务机会所产生的额外收益。

二、串通投标违法所得的认定原则

  1. 实际获利原则:违法所得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际获利的数额为准。这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必须查明行为人因串通投标行为而实际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数额。例如,若投标人通过串通投标行为以高于市场合理价格中标,那么中标价格与市场合理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即构成违法所得。
  2. 全面追缴原则:对于查明的违法所得,司法机关应依法予以追缴。这体现了法律对串通投标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和对市场秩序的保护决心。

三、串通投标违法所得的具体认定

  1. 中标项目金额:在串通投标的情况下,中标人往往以高于市场合理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从而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这部分金额与正常竞争情况下应得金额的差额,即构成违法所得的一部分。例如,若正常竞争情况下中标价格应为100万元,而串通投标后中标价格为120万元,那么20万元的差额即构成违法所得。
  2. 节省的成本或额外收益:串通投标行为可能导致其他合规投标人因不公平竞争而失去中标机会,进而使得串通者节省了本应投入的竞争成本或获得了额外的市场份额和利润。这些节省的成本或额外收益也应视为违法所得。例如,若串通投标者因避免激烈竞争而节省了10万元的营销费用,那么这10万元也应计入违法所得。
  3. 其他非法经济利益:除了直接的中标项目金额和节省的成本外,串通投标还可能带来其他形式的非法经济利益,如通过操纵投标过程获取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提升,以及因串通行为而获得的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间接利益。然而,这些间接利益的认定和计算相对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四、法律后果与建议

  1. 法律后果:对于串通投标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构成串通投标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同时,尚不构成犯罪的串通投标行为,将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此外,串通投标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建议:对于投标人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程序,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行为。同时,在参与投标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发现他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工作。

综上所述,串通投标的正常利润是否算违法所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无论如何,串通投标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因此,建议投标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程序,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