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过年休年假公司不批准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职工权益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的。这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益而制定的法规,单位应当予以遵守。
如果公司因为业务忙、人手缺少等原因不同意您休年假,这并不意味着您的权利就被剥夺了。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必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得到您的同意就擅自决定不安排您休年假,这是不合法的。
进一步地,如果公司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且经过您的同意,不安排您休年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少于您应休的天数,那么公司应当在本年度内对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300%的工资报酬中,已经包含了公司支付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实际上您会额外获得200%的日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公司既不安排您休年假,也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表达您的诉求和依据,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这些部门会依据职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公司逾期不改正,或者拒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和赔偿金,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作为职工,我们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如果公司不批准您休年假,您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