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若过户行为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等情形,房子可能难以被执行;但若能证明过户行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等违法违规情形,则仍有可能被执行。以下为具体分析:
从过户行为合法性角度分析
如果被执行人在债务发生前六年将房子合法过户给他人,比如通过正常的买卖交易,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且买受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等违法违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产权已经合法转移,新的产权人依法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此时房子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即使被执行人仍住在里面,法院一般也不能对该房子进行执行。
从是否存在恶意逃避债务角度分析
如果能够证明被执行人在债务发生前六年过户房子的行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目的,例如与受让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或者无偿转让房产,导致被执行人的财产减少,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过户行为,将房子恢复至被执行人名下,此时房子就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
从实际居住情况对执行的影响角度分析
被执行人虽然仍住在过户后的房子里,但这并不改变房子产权的归属。实际居住情况本身并不是决定房子能否被执行的关键因素,关键还是要看房子的产权归属以及过户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等情形。如果房子产权已经合法转移,即使被执行人居住其中,也不能改变房子不属于其财产的事实;如果过户行为被撤销,房子恢复至被执行人名下,那么就可以依法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