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检察院不给排除会有书面给律师吗-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6-02-06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律师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而检察院不予排除,检察院通常应当给出书面说明,但并非绝对,具体取决于案件所处的阶段和程序要求。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审查逮捕阶段

在审查逮捕阶段,如果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而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合法,不予排除,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规定,检察院通常会在《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中,对不予排除非法证据的理由进行说明。这种说明虽然可能不是专门针对排除非法证据申请的单独书面文件,但会包含在整体的审查意见中,律师可以通过查阅案卷材料等方式获取。

二、审查起诉阶段

  1. 一般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检察院会进行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合法,不予排除,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检察院有义务对不予排除的理由进行说明,这种说明通常会以书面形式体现在《不起诉决定书》或者《起诉意见书》的补充说明中,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律师。这是为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确保律师能够充分了解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和理由,从而进行有效的辩护。

  2. 特殊情况:如果检察院认为律师的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或者证据问题不影响案件的定性、量刑,检察院可能不会专门就排除非法证据的问题出具书面说明。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律师可以通过与检察院的沟通、查阅案卷材料等方式,了解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和理由。

三、法律建议

  1. 及时沟通:如果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检察院没有给出书面说明,律师可以主动与检察院沟通,要求检察院出具书面说明或者口头说明并记录在案。这有助于律师更好地了解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和理由,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准备。

  2. 申请复议或申诉:如果律师认为检察院不予排除非法证据的决定错误,且检察院没有给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律师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检察院申请复议或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在申请复议或申诉时,律师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检察院的决定错误。

  3. 在庭审中提出异议:如果检察院在起诉书中仍然包含了律师认为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律师可以在庭审中提出异议,并要求法庭排除非法证据。在庭审中,律师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相关证据是非法取得的,应当予以排除。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律师遇到检察院不予排除非法证据且未给出书面说明的情况,建议及时与我沟通,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