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回去上班两年之后离职的情况下,能否主张未工作期间的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而言,若未工作期间并非因个人原因导致,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主张部分或全部未工作期间的工资;若因个人原因未工作,则通常无法主张。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非个人原因未工作的情况
单位原因导致未工作:
- 如果未工作期间是由于单位的原因,如单位停工、停产、歇业等,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指发放生活费,具体标准各地可能不同)。
- 举例:若单位因经营困难停工一个月,此期间员工未工作,但单位仍需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若停工超过一个月,且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单位则可能需按当地规定支付生活费。
双方协商一致未工作: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员工在未工作期间不提供劳动,单位也不支付工资,但双方保留劳动关系,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变更。然而,若后续员工主张此期间的工资,除非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约定单位需补发工资,否则员工的主张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 举例:员工与单位协商,因个人原因暂时离职一段时间,期间不领取工资,但保留职位。若双方无书面协议约定补发工资,员工离职后主张此期间工资,可能无法获得支持。
二、个人原因未工作的情况
- 如果未工作期间是由于员工个人的原因,如员工主动离职、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等,导致员工未提供劳动,那么员工通常无权主张此期间的工资。因为工资是员工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未提供劳动则无权要求支付工资。
- 举例:员工因个人原因未经单位批准擅自离职一个月,此期间未提供劳动,离职后主张此期间工资,单位有权拒绝支付。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主张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因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等,即使员工未提供劳动,单位也需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资或病假工资。但这些情况通常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支付标准,且需员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举例:员工因工伤住院治疗两个月,此期间虽未提供劳动,但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或伤残津贴。
建议:若您面临此类情况,建议首先回顾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协商记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工作期间的原因和性质。如有必要,可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单位停工通知、协商记录、医疗证明等,以支持您的主张。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