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和劣药的认定情形有哪些-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刑事辩护

假药与劣药的认定情形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对这两类药品认定情形的详细归纳:

假药的认定情形

  1. 药品成分不符:

    •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例如,某药品声称含有特定有效成分,但实际检测发现并不包含该成分,或者成分含量与标准严重不符。
  2. 冒充药品:

    •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这通常涉及虚假标识、包装或说明书,误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比如,将普通食品或保健品包装成药品销售,或者用一种功效不同的药品冒充另一种药品。
  3. 药品变质:

    • 药品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因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影响而变质,失去原有疗效甚至产生有害物质。例如,片剂发霉、注射液出现浑浊沉淀等。
  4.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范围:

    •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国家批准的范围。这可能导致患者得不到正确治疗,甚至延误病情或产生严重不良反应。
  5. 其他按假药论处的情形:

    • 包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以及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专利药品或按假药论处的药品生产的药品。

劣药的认定情形

  1. 成分含量不符:

    •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即虽然药品成分正确,但含量不足或超标,可能影响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2. 药品被污染:

    • 药品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受到微生物、化学物质等的污染。这可能导致药品产生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 有效期问题:

    • 包括未标明有效期、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这些药品可能因疗效降低或产生有害物质而危害人体健康。
  4. 产品批号问题:

    • 未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生产批号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重要标识,缺乏或篡改将影响质量追溯和药品安全性。
  5. 擅自添加辅料:

    •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药品。这些添加物的使用需符合国家标准,擅自添加可能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6. 其他不符合标准:

    • 包括中药饮片未按照规定的炮制方法进行加工,以及其他所有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情况。

法律建议与后果:

  •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如遇疑似假药或劣药,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公众健康。

  • 对于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而言: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避免生产和销售假药或劣药,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和劣药均属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对这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如有任何关于假药与劣药认定的法律问题或疑虑,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