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交了辞职报告两个月后突然通知可以走,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辞职报告的性质以及公司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分析:
如果辞职报告是预告辞职(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在提交辞职报告后,有权在30日后离职,无需公司同意。
- 在此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已经提交了预告辞职报告,并且已经过了30日的预告期,那么公司突然通知可以走是合法的,因为此时劳动者已经有权离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预告期内有特殊情况(如患病、工伤等),可能需要延长预告期或按照其他规定处理。
- 如果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后未满30日,公司突然通知可以走,这实际上可能缩短了劳动者的预告期。但如果劳动者同意并接受这一安排,那么这种安排也是合法的,因为双方达成了合意。然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公司则不能强制劳动者提前离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辞职报告是协商辞职(即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条件等达成一致。
- 在此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且与公司就离职时间等事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共识,那么公司突然通知可以走(即按照协商的时间离职)是合法的。
如果辞职报告被公司视为无固定期限的离职申请,且未明确离职时间:
- 如果劳动者的辞职报告没有明确离职时间,或者公司将其视为一种无固定期限的离职申请,那么公司突然通知可以走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因为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并没有明确表示愿意在某个具体时间离职,公司单方面决定离职时间可能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
- 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未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适用),那么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提交辞职报告时,应明确离职时间,并尽量与公司就离职事宜进行充分沟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如果公司突然通知可以走,劳动者应首先确认自己的辞职报告性质以及公司的通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如果存在疑问或争议,可以及时向公司提出,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
- 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有任何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