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车辆驶离 如果被认定逃逸推定全责 是不是必须用九十二条和六十一条-于莹莹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车辆驶离现场,若被认定逃逸并推定全责,并非必须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但这两条是主要的法律依据。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 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这条法规直接指出了逃逸行为在责任认定中的原则性规定,即逃逸者原则上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时,可以减轻责任。
  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 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这条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逃逸行为的责任认定,并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减轻责任的条件。

二、责任认定的实际考量

  1. 逃逸行为的性质:

    • 逃逸行为本身违反了交通法规,破坏了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导致交警部门难以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和分析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及各方的过错程度。
    • 因此,法律上通常推定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以鼓励驾驶者在发生事故后积极面对、及时处理,而非逃避责任。
  2. 对方当事人的过错:

    •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如闯红灯、超速、逆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作用,那么可以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 但这种减轻责任并非绝对,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3. 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

    • 如果逃逸者存在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那么无论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逃逸者都将承担全部责任。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1. 法律后果:

    • 逃逸者除了可能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
    • 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如交通肇事罪,那么逃逸者还将面临刑事追责,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2. 建议:

    • 驾驶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避免选择逃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 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现场,也应尽量留下联系方式或等待交警到来后再离开,以避免被认定为逃逸行为。

总结来说,交通肇事车辆驶离现场若被认定逃逸并推定全责,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但具体责任的划分还需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各方过错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你或他人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