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月份是否可以休当年的年假,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年休假一般是在一个年度内进行安排的,单位会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来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年休假既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通常不会跨年度进行安排。
然而,条例也明确指出,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那么是可以跨1个年度进行安排的。这意味着,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您有可能在一月份休到当年的年假,但这需要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并且这种安排通常需要得到您的同意。
另外,如果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安排您休年休假,那么在经过您本人同意后,单位可以不安排您休年休假。但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一月份是否可以休当年的年假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它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如果您希望在一月份休年假,建议您提前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单位的年休假安排政策,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单位的需求来做出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