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用人单位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立即补签合同。
-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未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包括:
- 行政处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可因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劳动者可要求补缴社保:劳动者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部分地区可能延长)。
建议行动:
- 收集证据: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签合同并补缴社保。
-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行政干预。
- 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及补缴社保。
风险提示:
- 社保补缴可能涉及滞纳金,用人单位可能拒绝承担,需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强制执行。
- 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未满”“非全日制用工”等理由拒绝,需核实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操作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