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可主张的赔偿主要涉及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已过时效部分除外)以及经济补偿金,具体分析如下:
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前半年未签合同,从第2个月起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但需注意这6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主张可能已过仲裁时效(具体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1年),若未过时效可主张,过了时效则无法主张这部分赔偿。
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后11年签了合同,现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您可获得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过时效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能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工作证、工资支付记录等)以及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随时都可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