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拍照发群并罚款的行为涉嫌违法,员工可依法维权。具体分析如下:
关于拍照发群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拍照并公开至工作群,可能侵犯员工肖像权。即使公司以“管理需要”为由,也需证明行为具有合法性、必要性(如用于安全监控且已公示),否则仍构成侵权。
关于罚款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用人单位仅在两种情形下可扣减工资:
员工维权路径
建议: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如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合规的奖惩规则);员工若遇此类情况,可依据上述路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