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能否免除滞纳金-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行政纠纷

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滞纳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免除的。这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是否与行政机关达成执行协议,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法定免除情形。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时,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并且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这为滞纳金的免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二、可以免除滞纳金的情形

  1. 当事人积极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且消除危害后果

    • 当当事人在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立即采取行动纠正,并通过有效措施消除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行政机关可能会考虑免除其滞纳金。例如,某企业因环保设施未达标受罚,但随后迅速投入资金进行升级改造,使设施达标并消除了环境污染,此时企业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免除滞纳金。
  2. 当事人经济困难且主动申请减免并提供证明材料

    • 若当事人因经济状况严重困难,确实无力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并能主动向行政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同时提供如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实其经济困难,行政机关在核实后可能会免除或部分免除滞纳金。例如,个体工商户因经营问题导致亏损严重,生活陷入困境,无法按时缴纳税务违法行为的罚款及滞纳金,此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免除。
  3.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

    •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或社会异常事件。若当事人因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向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行政机关可视情况免除滞纳金。例如,公司因地震导致生产经营停滞,无法按时缴纳罚款及滞纳金,地震后可提交灾害证明等材料申请免除。
  4. 行政机关作出错误的处罚决定

    • 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等情形,导致处罚决定本身不合法或不合理,那么基于该错误处罚决定而产生的滞纳金应当予以免除。例如,行政机关错误地认定某企业的经营行为违法并对其处罚,后经核实发现该行为实际合法,此时企业应有权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免除相应滞纳金。
  5. 达成并执行执行协议

    • 行政机关与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执行协议,明确分阶段履行的方式和期限。当事人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行政机关可根据协议内容考虑免除滞纳金。

三、注意事项

  • 执行协议必须履行:当事人与行政机关达成的执行协议必须履行,否则行政机关有权恢复强制执行。
  • 经济困难申请不直接等同于免除:经济困难可以作为申请缓缴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理由,但并不直接等同于滞纳金的无条件免除。
  • 及时沟通:当事人在申请免除滞纳金时,应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四、不能免除滞纳金的情形

  • 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当事人有能力却故意不履行义务,试图逃避滞纳金,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通常不会获得滞纳金免除。
  • 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如果免除滞纳金会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如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会谨慎处理,一般不会轻易免除滞纳金。

总结与建议:

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滞纳金并非绝对不能免除。当事人应积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如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与行政机关达成执行协议等,以争取免除滞纳金。同时,当事人也应保持与行政机关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和程序要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