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辞职后,是否都有赔偿取决于职工是否因工伤被鉴定为存在伤残等级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过错。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存在伤残等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可享受以下待遇: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分析: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此补助金用于补偿工伤职工可能存在的后续医疗费用。当职工辞职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标准支付这笔费用,以保障其后续治疗需求。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补助金旨在补偿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在就业上受到的不利影响。由于工伤导致的身体功能受限,职工在寻找新工作时可能面临困难,因此用人单位需支付这笔费用作为经济补偿。
举例说明:
- 假设某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在辞职时,他有权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将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标准以及该职工的工资水平来确定。
二、不存在伤残等级或已获完整赔偿的情况
若职工工伤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
- 或已按照法律规定获得了完整的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则在辞职时通常不会再有额外的工伤相关赔偿。此时,辞职与普通职工离职情况类似,按照正常的劳动法律法规处理即可。
举例说明:
- 假设某职工因工伤接受了治疗,但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未达到伤残等级,且已获得了完整的工伤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该职工在辞职时将不会获得额外的工伤赔偿。
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或过错导致的新损失
如果在辞职过程中,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了新的损失或损害(如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赔偿、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员工受伤等):
- 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工伤赔偿的范畴,而是基于新的损害事实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举例说明:
- 假设某职工在工伤后辞职,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其应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这种情况下,该职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些费用,并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以补偿其因用人单位过错而遭受的损失。
总结与建议
总结:
- 工伤赔偿与辞职之间并无直接关联,辞职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已经获得的工伤赔偿。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存在伤残等级或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过错),员工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或补偿。
建议:
- 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建议员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确保已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作为专业律师,我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