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超过40天上班每天8小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法律风险,劳动者也可依法维权。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说明:
法律强制性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40天(即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已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承担角度
- 对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超过40天未签合同,用人单位需从用工第31天起支付双倍工资,直至补签合同或用工满一年(此时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对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拒绝签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补签合同等权益。
- 特殊情形说明角度
- 非全日制用工例外:若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不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但题目中明确“每天8小时”,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条件,必须签合同。
- 试用期包含关系:即使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也需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试用期时长需符合法律规定(如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 实务建议角度
- 对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地点、时间、薪酬等条款,避免法律风险。若劳动者拒绝签合同,用人单位需保留书面通知证据,并及时终止劳动关系,否则仍需支付双倍工资。
- 对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可主动要求签订,并保留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及补签合同。
总结:超过40天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依法维权。建议双方及时补签合同,明确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如有进一步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