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商标被提撤三但没出书面通知前可以再提申请注册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撤三”的含义。在商标法中,“撤三”通常指的是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申请。当某个注册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后,商标局会进行审查,并可能作出撤销该商标的决定。但这一决定并非立即生效,而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包括发出书面通知、给予被撤销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等。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上来。在商标被提“撤三”但尚未收到书面通知之前,理论上您是可以再次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的。因为此时,商标局尚未就“撤三”申请作出正式决定,原商标的注册状态也尚未发生改变。然而,这里有几个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考虑:
商标局的审查原则:商标局在审查新的注册申请时,会遵循“在先申请”和“在先使用”等原则。如果您的商标之前已经被注册,并且现在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那么即使您再次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也可能会考虑之前的注册情况和“撤三”申请的进展。
避免重复申请:虽然从法律程序上讲,您可以在“撤三”决定作出前再次提出注册申请,但这样做可能并不明智。因为如果“撤三”申请最终成功,原商标将被撤销,那么您再次提出的注册申请可能会因为与原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此外,重复申请还可能增加您的成本和时间投入。
关注“撤三”进展:在提出新的注册申请之前,建议您密切关注“撤三”申请的进展。如果商标局已经发出了书面通知,或者您已经得知“撤三”申请可能成功,那么最好等待“撤三”决定作出后再做决定。
法律咨询:由于商标法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咨询专业的商标律师或代理机构。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具体、更专业的建议。
综上所述,虽然从法律程序上讲您可以在商标被提“撤三”但尚未收到书面通知之前再次提出注册申请,但考虑到商标局的审查原则、避免重复申请以及关注“撤三”进展等因素,建议您在做出决定之前谨慎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