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续签时有什么依据-王勤伟律师|法行宝
2026-01-08 劳动纠纷

聘用合同续签的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我将分情况详细说明:

  1. 法律法规依据
  • 《劳动合同法》:这是最核心的法律依据。根据该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足特定条件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续签)。第四十四条则明确了合同终止情形,若未出现终止事由且双方同意续签,则需依法办理续签手续。
  • 地方性法规:部分省市会出台细化规定,例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要求续签时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明确续签次数限制(如上海规定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1. 合同约定依据
  • 原合同条款:若原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续签条件(如”合同期满前30日双方未提出异议则自动续签1年”),则需按约定执行。但需注意,此类自动续签条款可能因排除劳动者权利被认定无效。
  • 补充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续签期限、待遇调整等事项作出新约定,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事实依据
  • 劳动者表现:用人单位续签时需评估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考勤记录、业绩考核等。若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拒绝续签(但需承担举证责任)。
  • 经营状况: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裁员时,可依法不续签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1. 特殊情形依据
  • 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 女职工三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满。

实务建议:

  1. 续签前应进行合规审查,重点检查:

    • 是否已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 续签条款是否低于原合同标准(可能涉及违法降薪)
    • 是否涉及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特殊条款的变更
  2. 续签流程建议:

    •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 双方协商确定新合同条款
    • 签订书面续签协议(口头续签存在举证风险)
    • 办理用工备案手续(部分地区要求)
  3. 风险防范:

    • 避免出现”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不续签”的违法情形
    • 注意续签次数限制(如部分地区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只能续签一次)
    • 及时处理合同到期但未续签期间的用工关系(可能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续签方案或审查续签协议,可直接向我提供合同文本及具体情况,我将结合最新司法实践给出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