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除员工当天才收到合同怎么办-陈英律师|法行宝
2026-01-08 劳动纠纷

若公司想在收到合同当天开除员工,需谨慎处理,具体结论及分析如下:

  1. 合同签订时间与开除合法性

    • 若合同为补签且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双方已实际履行劳动权利义务(如员工已提供劳动、公司已支付工资),即使合同在开除当天补签,劳动关系仍自用工之日起成立。此时开除员工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或第四十条(如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的法定情形,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2N,N为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
    • 若合同未签订且未建立劳动关系:若员工尚未实际提供劳动(如仅签订合同但未入职),公司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员工已入职但未签合同,公司需先补签合同,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可能面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 开除程序的合法性

    • 法定程序要求:即使符合开除条件,公司也需履行法定程序。例如,因员工严重违纪开除时,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违纪事实证据(如监控、书面记录等),并通知工会(如有)。若程序瑕疵(如未通知工会),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 书面通知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如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N+1)。若当天开除且未履行通知义务,可能需额外支付代通知金。
  3. 风险防范建议

    • 补签合同前谨慎处理:若合同为补签,建议先评估开除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避免因补签合同被认定为“倒签”(掩盖未签合同的事实),从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 留存证据:无论何种情形,均需留存开除依据(如违纪证据、考核记录、医疗证明等)及程序文件(如解除通知、工会通知回执等),以应对可能的劳动仲裁。
    • 协商解除优先:若开除理由不充分或程序存在风险,可尝试与员工协商解除,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补偿金额及双方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

总结:开除员工当天收到合同,需结合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开除理由及程序综合判断合法性。建议公司先评估风险,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解除行为合法合规。如有具体问题,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