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福利待遇由谁承担-孙天翔律师|法行宝
2026-01-06 劳动纠纷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福利待遇的承担主体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福利待遇类型以及劳务派遣协议中的约定,但通常情况下,基本福利待遇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而与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相关的福利待遇则可能由用工单位承担。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基本福利待遇的承担

  1.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

    •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这意味着,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责任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
  2. 带薪年休假、休息休假等:

    • 这些福利待遇通常也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安排和保障。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确保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同类岗位劳动者同等的带薪年休假、休息休假等权益。

二、与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相关的福利待遇的承担

  1. 加班费、绩效奖金等:

    •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这包括加班费、绩效奖金等与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直接相关的福利待遇。因此,这些福利待遇的承担主体可能是用工单位。
  2. 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 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特殊工作环境(如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下工作,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津贴和防护措施。这些津贴的承担主体也是用工单位。

三、劳务派遣协议中的约定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是确定福利待遇承担主体的重要依据。双方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各类福利待遇的承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公积金、加班费、绩效奖金、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等。如果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四、法律建议

  1.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

    • 应当确保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各类福利待遇的承担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2. 对于用工单位:

    • 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 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特殊工作环境下工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津贴和防护措施。
  3. 对于被派遣劳动者:

    •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福利待遇权益。
    • 如果发现自己的福利待遇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援助或投诉举报。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就福利待遇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或者被派遣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