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一名任职十几年的经理,赔偿问题需根据开除的合法性及具体情形来确定,具体如下:
若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协商一致解除)、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任职十几年的经理,若其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对于任职十几年的经理,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其月工资未超过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赔偿金为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再乘以二;若其月工资高于该三倍标准的,则赔偿金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乘以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再乘以二来计算,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赔偿金年限也通常不会超过十二年的二倍计算基础(即仍以十二年为限进行双倍计算,但表述上我们直接说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且年限受十二年限制)。简言之,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在月工资不超三倍时,为工作年限×月工资×2;月工资超三倍时,为12×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2(但月工资基数仍受三倍限制)。
特殊情形说明:
- 若经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若公司与经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解除条件及补偿方式,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按约定执行。
建议行动:
- 经理应首先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判断公司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 若认为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可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