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病假扣款的计算需结合病假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具体分以下情况处理:
法定病假工资标准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例如,若当地最低工资为2590元/月,则病假期间每日工资不得低于2590×80%÷21.75≈95.3元/天(按21.75天月计薪天数计算)。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明确,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约定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了试用期病假工资计算方式(如按正常工资的70%支付),且该约定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80%),则按约定执行;若约定低于法定标准,则以法定标准为准。
示例:若试用期月薪8000元,合同约定病假按60%支付(4800元/月),但当地最低工资80%为2072元/月(以2590元为例),则实际应按4800元与2072元的较高者支付,即4800元/月。
试用期与医疗期的关系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病同样享有医疗期。医疗期长度根据工龄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如实际工作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且工资需按上述标准支付。
风险提示:若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需证明解除事由与病假无关(如员工无法提供病假证明、虚构病情等),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建议行动:
如有具体案例细节(如工资数额、病假天数、公司制度内容等),可进一步提供信息以便精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