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员工可获得的经济补偿为10000元,具体分析如下:
月工资的认定规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您月工资固定为4000元,则直接以4000元为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额=3个月×4000元/月=12000元。
需注意的特殊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无合法理由辞退),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即6个月工资(24000元)。但需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为前提,需结合具体辞退理由判断。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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