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子抵押借款,是否构罪-张俊华律师|法行宝
2025-05-08 房产纠纷

将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子抵押借款,是否构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若构成诈骗:

    • 若卖房者在抵押时,对买方隐瞒房屋已售事实且未告知抵押情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关键在于卖房者是否有欺诈故意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
  2. 若不构成诈骗:

    • 若卖房者因疏忽等非故意原因未告知已售及抵押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但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误解等情形。
  3. 贷款诈骗罪的角度:

    •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抵押贷款,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骗取贷款,构成贷款诈骗罪。
    • 但在实际中,使用卖出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并不完全与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抵押贷款意义相同。虽然房屋已卖出,但只要产权证明仍真实有效,且未注销或发生物权变动,当事人持此产权证在银行办理贷款,并不必然构成贷款诈骗罪。

综上所述,将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子抵押借款,是否构罪,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欺诈行为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若您面临此类情况或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