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核查退回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退回劳务派遣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 程序合法性:用人单位需证明已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且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需留存培训记录、调岗通知、考核结果等证据);
- 实体合法性:退回理由需与劳动合同约定或岗位职责直接相关,且无歧视性、主观性评价(如“态度不好”等模糊理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若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程序或证据不足,退回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权利
被退回后,劳务派遣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处理:
- 重新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应为你重新安排工作,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原岗位;
- 协商解除:若你同意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违法解除:若劳务派遣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你可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的2倍)。
若劳务派遣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责任(特殊情形)
若退回行为系用人单位违法导致(如未培训、证据造假),你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
- 违法解除赔偿金;
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等;
- 因违法退回导致的其他损失(如求职费用、误工费等)。
行动建议:
-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派遣协议、考核记录、培训材料、调岗通知等书面证据;
- 书面异议:向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发送书面异议,要求说明退回理由及依据;
- 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在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退回赔偿或继续履行合同;
- 法律援助: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协助。
注:劳务派遣纠纷涉及三方关系,法律程序较复杂,建议根据具体证据和当地司法实践制定策略。如有进一步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