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鉴定人一定要出庭吗-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5-07 行政纠纷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这一规定明确了鉴定人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时的出庭义务。
  2. 出庭的必要性:

    • 鉴定人出庭作证,可以在法庭上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科学依据、鉴定步骤、鉴定方法、可靠程度等方面的解释和说明,并当面回答质询和提问。这有助于法官更好地审查鉴定意见的可信度,或对几个不同的鉴定意见进行分析对比,从而采信正确的鉴定意见。
    • 如果鉴定人不出庭,其鉴定意见将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一规定确保了鉴定人出庭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出庭的例外情况:

    • 尽管鉴定人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应当出庭,但也存在某些例外情况。例如,鉴定人因健康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经法院许可后,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方式提供证言。
  4. 法律后果:

    • 如果鉴定人经法庭通知后拒不出庭作证,不仅其鉴定意见将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而且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还有权要求返还鉴定费用。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鉴定人的出庭义务,并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如果鉴定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并获得许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