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能否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薛雯雯律师|法行宝
2025-05-06 合同纠纷

判决书一般不能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法律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准许的。这是因为裁判是法官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强制性处理决定,体现的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判断,需要以审判公开为保障权力正当行使的基本方法。而调解则是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以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为基础,其合法性主要体现在调解协议的公正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两方面。

特殊情况

不过,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如果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法院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这是为了充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

总结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判决书是不能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并且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法院可以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