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并不一定会获得“N+1”赔偿,这主要取决于离职的具体情形和原因。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主动辞职的情况: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违约行为的情况:
尽管主动辞职通常不享有“N+1”赔偿,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违约行为,劳动者主动辞职仍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即“N”部分,但无“+1”部分)。这些特殊情形包括:
在这些情形下,劳动者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N”部分)。这里的“N”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所支付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工作,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并不包括额外的“+1”部分,即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时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其他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离职并不一定会获得“N+1”赔偿,这取决于离职的具体情形和原因。劳动者在离职前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法规,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