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务工费(即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以下是详细说明:
支付主体与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通常指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固定收入。
停工留薪期时长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确定。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申请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骨折可能需3-6个月,严重颅脑损伤可能需12个月以上。
特殊情况处理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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