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公证遗嘱中夫妻俩人共同约定的事情,若一方先去世,另一方能否变更此遗嘱,需根据遗嘱的具体类型和内容来判断。对于相互独立的遗嘱部分,生存方通常有权修改;而对于高度关联或互为条件的遗嘱内容,生存方一般不能擅自更改。
一、共同遗嘱的类型与法律效力
共同遗嘱,通常指夫妻双方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体现双方对遗产处分的共同意愿。它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相互的遗嘱:夫妻双方相互指定对方为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各自的意思表示相对独立。例如,夫妻双方约定,一方去世后,其财产由另一方继承。
关联性的遗嘱:遗嘱内容存在相互关联、互为条件的部分。比如,约定双方共同财产在双方都去世后由子女共同继承,或者一方去世后其财产先由另一方继承,待另一方也去世后,再由子女继承。
二、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变更遗嘱的规则
相互的遗嘱:
关联性的遗嘱:
三、特殊情形下的变更
尽管上述规则为共同遗嘱的变更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允许一定程度的变更:
生活困境:如果生存方因生活陷入困境,必须对共同遗嘱中涉及的财产进行变更以保障自身基本生活需要,且有充分证据证明且不损害其他合法继承人权益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允许一定程度的变更。
违法行为或无法执行:如果双方当初订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或者后来出现了新的情况导致原遗嘱无法执行(如遗产灭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等),那么一方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变更或撤销这份共同遗嘱。
四、实际操作建议
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建议生存方首先仔细审查共同遗嘱的内容和性质,确定自己是否有权修改。如有必要,可以向我咨询以获取更具体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同时,修改遗嘱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遗嘱订立形式和要求,如采用书面形式、签名并注明日期等,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总之,公证遗嘱中夫妻俩人共同约定的事情,若一方先去世,另一方能否变更此遗嘱并非一概而论。它取决于遗嘱的具体类型和内容,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形。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