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执行人控股有什么法条-李再庆律师|法行宝
2025-12-22 公司事务

关于追加执行人控股的相关法条及解释:

在探讨追加执行人控股的问题时,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能否追加其控股股东或相关主体为被执行人,以及这一行为的法律依据。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 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条款主要关注的是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虽然并未直接提及“控股”,但控股股东若存在此类情况,同样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 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样,若控股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也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 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条款特别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控股股东(即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 控股股东的责任边界:

    • 控股股东并不因其控股地位而自动承担被执行人的债务。但是,当控股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程序中,这种连带责任可能表现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在申请追加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时,申请执行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控股股东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行为。
    • 法院在审查申请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作出裁决。因此,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前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总结与建议:

追加执行人控股的问题主要涉及到股东出资责任、抽逃出资责任以及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责任。在申请追加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情况提出申请。若您在执行程序中遇到此类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