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老人未满60岁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退税么”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政策通常与纳税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扣除项目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即老人未满60岁但已丧失劳动能力,这并不直接构成个人所得税退税的直接条件。然而,如果这位老人属于残疾人员,并且持有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联合会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那么根据相关政策,他/她可能享受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
具体来说,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的公告,残疾人员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可以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限额减征应纳税额;不足8000元的据实减征。但这里的关键是,老人必须被认定为残疾人员,并且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
另外,如果这位老人虽然未满60岁但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义务人也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他/她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视为孤老人员。但根据公告中的定义,孤老人员是指年满60周岁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因此,未满60岁的老人并不符合孤老人员的定义。
至于退税的具体操作,如果老人符合残疾人员的条件并享受减征优惠,他/她需要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减征条件,并自行申报减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残疾人员有效证件)需由纳税人留存备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纳税人还需填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并报送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
综上所述,老人未满60岁但已丧失劳动能力本身并不直接构成退税的条件。但如果老人属于残疾人员并持有有效证件,那么他/她可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征优惠。建议您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税务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