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已经退还 还构成犯罪吗-赵丽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刑事辩护

受贿后即使已经退还,仍然可能构成犯罪,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情况需根据退还的时间、动机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构成犯罪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已经收受了他人财物,那么此时受贿行为即已既遂。即便之后因害怕事情败露或其他原因将贿赂款退回,也通常仍会构成受贿罪。这是因为犯罪行为一旦完成,其性质就已确定,退回贿赂款只能作为量刑时的一个从轻处罚情节来考虑,但并不能改变受贿罪的认定。例如,某官员利用职权为某企业在项目审批上提供便利,并收受该企业送来的财物。之后,由于担心被查处,该官员将财物退回。在这种情况下,官员的受贿行为已经完成,退回财物的行为虽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二、特殊情况可能不构成犯罪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收受贿赂后退回可能不会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实践,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请托人财物后能够及时退还或上交,并且这种退还或上交并非因为自身或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或举报等外部压力所致,同时未对行贿人的请托事项作出承诺,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受贿。这里的“及时”是一个关键要素,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如行为人知道收受的财物可能与职务行为相关后的反应时间、退还或上交的具体过程等。例如,某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财物后,很快就意识到该财物与自己即将进行的职务行为存在关联,并在当天就将财物退回。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退还行为非常及时,且没有受到外部压力的影响,同时未对行贿人的请托事项作出承诺,因此可以认为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三、量刑时的从轻、减轻情节

对于已经构成受贿罪的案件,如果受贿人在提起公诉前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并积极退赃以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幅度会根据受贿数额、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退赃的积极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特别严重情节的,虽然构成犯罪,但积极退赃等悔罪表现仍会作为从轻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四、综合建议

综上所述,受贿后将钱退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量。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保持廉洁自律、拒绝受贿是避免此类法律风险的根本之道。如果已经涉及受贿行为,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赵丽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以便准确评估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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